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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11工程”学科建设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


各子项目负责人:

随着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层次的不断提高,各学科国内外影响力显著增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扩大学科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能力,拓宽交流范围,提高交流层次,提升我校的国际影响力,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和财务处经研究决定,从“211工程”学科建设经费中增加国际交流费用支出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各子项目召开国际性学术会议,邀请国外专家、学者参加的,其住宿、招待、差旅等费用可以从“211工程”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各子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地点、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有关开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各子项目团队中教师出国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国际会议,其住宿、差旅、公杂等费用可以从“211工程”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外出参加国际会议的必须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并有在大会上作主题发言或提交的论文等相关材料。有关开支标准应当按照《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各子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把关,加强费用支出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财务处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