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学校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实施中国政法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新兴学科发展,学校决定启动交叉学科建设项目、新兴学科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要求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法大发〔2018〕27号)的规定,交叉学科建设项目分为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和院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两个层次,本次遴选工作针对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校级交叉学科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的,其研究领域需跨两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学校优先支持跨门类交叉学科的建设。
2.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交叉学科发展前沿领域,能充分发挥学校传统学科优势和特色,有良好研究团队、工作基础和明确方向规划,学科交叉研究意义重大,与国家各类重大计划有良好衔接、可望取得国家重大项目的研究。
3.学校鼓励通过校校联合、校企联合、校政联合方式,建立跨领域、跨地域的交叉研究平台。
4.校级交叉学科项目研究团队人员不超过7人,申报人须具有教授职称。
院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工作由各学院参照《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自行组织开展。
(二)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要求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法大发〔2018〕28号)的规定,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要求如下:
1.新兴学科建设项目分为A、B两类:
(1)A类重点支持面向学科学术前沿,研究团队、工作基础良好,研究目标明确,发展前景较好,促进新兴学科发展意义显著,为获取科研新增长点以及人才培养等奠定良好基础的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2)B类重点支持面向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领域,能充分发挥学校传统科研优势和特色,学术团队、工作基础良好,科研规划明确,研究意义重大,有望经过培育和建设成为学校新兴学科的研究项目或学术方向。
2.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对申请者的要求:
(1)申请者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A类申请者作为新兴学科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拟申请学科拥有2个以上研究方向,其学术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
(3)B类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团队应具有相关的研究工作基础,其研究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
(4)申请者或团队成员同期只能申请或参加1项A类或B类项目,不得同时作为A类或B类项目的团队成员。
(5)鼓励在建一流学科、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广泛开展校内外合作研究,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围绕学科发展新兴领域提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
二、工作程序
申报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由负责人组织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报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由负责人组织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4)。申请书要明确建设周期内的任务目标、建设计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拟申报为校级交叉学科的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评审,经校学科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立项建设。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与遴选产生的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和新兴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建设项目依托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对遴选产生的新兴交叉学科项目进行资助建设,周期为三年,资金分期核拨。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的,请负责人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相应电子版材料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科(昌平校区主楼B506办公室)。
2.2018年4月17日至24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建设的项目名单。
3.2018年4月26日对遴选产生的交叉学科建设项目和新兴学科建设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4.2018年5月初,确定立项名单。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依托单位签订协议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王志永 张晓瑜
电话:58909318 58909322
邮箱:xkjs211@163.com
附件:1.法大发〔2018〕27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法大发〔2018〕2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3.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4.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 .doc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