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教学院部:
根据《关于对〈中国政法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中期检查通知”)的要求,2013年7月,以下相关部门和教学院部应完成本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对本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执行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各相关单位名单如下:
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基建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社会学院、中欧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中期检查通知的具体要求和编写体例,于7月10日下班之前将本单位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plan@cupl.edu.cn,并将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潘丽
联系电话:58909587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主楼B508
E-mail:plan@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