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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参加教育部“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研讨会” 


    2012年1月11日,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我校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14所高校校领导参加了会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副司长黄兴胜出席了会议。研讨会特别邀请了包括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教研究室主任马陆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冯支越,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党委书记秦惠民、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焦志勇在内的五位专家参与研讨。会议由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主持。

    教育部孙霄兵司长发表讲话,他指出,高等学校章程不仅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管理的必要条件,也是促进高校完善治理结构、科学发展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他强调,希望试点高校可以在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面锐意改革、寻求突破、取得实质性进展。

    随后,孙司长向北部15所试点高校赠送了北京大学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大学章程》丛书(共五卷七册),并和与会各高校领导一起合影留念。《大学章程》丛书主编、光华管理学院张国有教授发表讲话,简要回顾了北京大学章程的研究与起草工作以及《大学章程》丛书的编译过程,他指出,《大学章程》丛书收录的国内外有代表性大学的章程对我国大学章程的建设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可谓大学治理的经典,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开幕式后,北部15所试点高校代表分上、下午两场,对各校大学章程的建设工作做了发言。在上午的研讨会中,北京大学秘书长杨开忠谈到,大学章程的制定应坚持“改革导向、循序渐进、上下结合”的基本原则,以章程驱动改革,推动体制创新。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刘向兵指出,推动高校章程建设不仅要结合现实校情与发展战略,而且要结合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副校长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章程》,并指出,大学章程承载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崇高使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主任程基伟表示,学校章程的建设“慢不得”,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强力推进。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李义丹指出,章程建设必须科学回答和界定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等内外部关系的问题。大连理工大学校办副主任姚化成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推进是制定好大学章程的根本保证。

    在下午的研讨会上,吉林大学规划与政策办公室主任顾旭东介绍了《吉林大学章程》,并表示,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章程还需不断修订与完善。东北师范大学柳海民副校长谈到,《东北师范大学章程(草案)》已制定完成,将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全委会审议。中国矿业大学葛世荣校长指出,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为大学章程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兰州大学校办主任张正国指出,大学章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充分体现学校现有的办学特色,又要能够反映学校未来的发展方向。长安大学副校长谢军占指出,2012年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一年,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研讨会的精神,把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孙和义表示,要认真学习高水平大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加快推进依法办学进程和现代大学制度构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赵忠提及,近年学校高度重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西北工业大学校长助理张俊谈到,将以《纲要》为契机,在推进学院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大学章程的建设。

    在听取了各高校代表的发言后,出席会议的五位专家也围绕大学章程建设谈及了自己的看法。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马陆亭教授指出,要把大学章程建设放入大学改革的过程当中,并与学校自身的特色和传统相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秦惠民教授谈到,要提升大学章程的法律地位。来自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的焦志勇教授认为,大学章程的建设应处理好政府与公立大学的关系,实行分类管理与分类指导。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也认为,确保大学办学的自主权应当明确各项权力的关系。来自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冯支越教授则从学院行政工作的角度,谈到了对落实院系自主权这一治理模式的看法。

    会议最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做了总结发言,高度评价了此次研讨会,他指出,各试点高校通过制度建设和共同努力,使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在高校的改革、发展与治理中真正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为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完善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