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我校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顺利完成


    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的指示精神,我处于2011年4月1日召开了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二级学科的布点原则和工作流程,具体部署了新增一级学科点的目录内二级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工作:

    1.目录内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由学院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育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自主设置,并向我处提交学科的论证报告和专家评议意见表。

    截止5月底,我处共收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和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申报的学科设置材料21份,其中硕士点16个,博士点5个。经我处审核并经6月17日召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设置。

    2.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设置。根据学位办文件精神,已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自主设置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包括交叉学科),对这样的学科,除应提供论证报告外,尚需要提交7人以上校外专家的评议意见(该校外专家必须是有博士授权单位的博士生导师)。

    截止9月底,我处共收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社会学院申报的学科设置材料8份,其中硕士点5个,博士点3个,包括3个交叉学科。

    我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于9月30日提交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质询意见,经12月28日召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自主设置。我处于12月31日前,通过“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将本年度拟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截止2011年12月底,我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博士点27个,硕士点71个(包括3个专业学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