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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顺利完成 “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总结工作


    2012年1月11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的通知》(211部协办[2012]1号),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2012年上半年对“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通知要求,学校于2012年2月22日召开了由“211工程”三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211工程”三期项目验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对于此次验收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要求各项目要严格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做好总结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照建设方案就本项目的建设任务、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建设效益、标志性成果以及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211工程”三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部署、统筹协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计划》,对四年来的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编制形成了《中国政法大学“从中华法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共权力的法治化与公民权利的保障”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挑战与对策: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支持与保障”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总结报告》、《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队伍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学校审计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形成了《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审计报告》。

    我处在汇总各项目总结材料的基础上,对我校“211工程”三期项目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编制形成了《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总结报告》。并于4月初完成了“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总结材料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