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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召开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部署会


    为了推进学校2019年“双一流”建设工作的开展,做好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工作,1月7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双一流”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部署会。副校长李树忠、财务处副处长梁璐及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涉及单位的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霍政欣主持。

    霍政欣处长介绍了学校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情况。他指出,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方案以教育部评审后的预算额度为限,统筹考虑2018年经费执行情况,基本上做到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预算方案为依据,根据绩效评价动态调整。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方案在弥补2018年经费分配不足的基础上,使学科建设的主体地位更加明确,人才培养的核心任务更加突出,经费配置方式也更加灵活,有利于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开展“双一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梁璐副处长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完成及预算应用四个方面对“双一流”建设经费预算全过程进行了说明,并强调了《“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特别需要注意的项目填报要点。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王志永对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相关材料编制进行了讲解和说明。他指出,2019年是“双一流”建设和第五轮学科评估的冲刺之年,各部门要围绕学科建设的中心任务来设置项目和申报预算。在具体申报时,要注意咨询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的特殊规定,在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上,要尽量减少定性指标,最大程度做到绩效指标量化可考核。

    会上,各职能部门、学院及科研机构负责人就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预算申报和使用等问题进行交流。

    李树忠副校长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双一流”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申报是事关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工作,各职能部门、学院及科研机构要瞄准建设世界一流法科强校的奋斗目标,始终把“双一流”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着力实现常规性工作与“双一流”建设任务的协同推进,以“双一流”建设带动学校各项常规性工作的开展,以“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