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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相关处室:

    根据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的通知》,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已于2011年12月底结束,并正式进入验收阶段。请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负责部门按照《“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方案》的要求组织做好各项目的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式及内容:

    1.验收方式

    “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采取以项目为单位的方式进行验收。我校“211工程”三期验收项目包括“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项目,及其他“211工程”经费支持项目。

    2.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效和标志性成果;项目管理情况等。

    3.国家验收

    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将组织校外专家对“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总结验收工作和总结报告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将在国家验收中按不合格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验收依据

    1.《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规划》、(教重[2009]1号)、《“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以及有关验收工作等要求。

    2.由我校编报的《“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计划》、《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验收材料及分工   

    (一)《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总结报告》

    负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二)《“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1.《“从中华法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重点学科项目总结报告》       

    负责人:朱勇

    2.《“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共权利的法治化和公民权利保障”重点学科项目总结报告》

    负责人:马怀德

     3.《“挑战与对策: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支持与保障”重点学科项目总结报告》

    负责人:王卫国


    (三)《“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总结报告》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教务处

    (四)《“211工程”三期队伍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负责部门:人事处

    (五)《“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审计报告》

     负责部门:审计处、财务处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

    1.《“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总结报告》及《“211工程”三期队伍建设项目总结报告》请于3月10日前将文字材料纸质版5份、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管理科(总结报告按照提供的模板编写)。

    2.《“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审计报告》请于3月20日前将文字材料纸质版5份、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管理科。

    上述总结报告一律使用word文档编辑,正文用四号仿宋字,A4

    规格纸,每页30×30汉字。

    E-mail:xkjs211@163.com      

    联系人:王志永   张硕    

    联系电话:58909318  58909586

    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





    附件一: 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总结报告提纲. .doc

    \附件二:“211工程”三期验收相关表格.rar .rar